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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苏伊士环保技术(苏州)有限公司苏州工业园区固废综合处置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发布时间:2024-10-10 11:42:16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生态环境部(原环境保护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的有关规定,现将中新苏伊士环保技术(苏州)有限公司苏州工业园区固废综合处置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如下:

(一)建设项目简介

项目名称:苏州工业园区固废综合处置项目

项目性质:新建

项目单位:中新苏伊士环保技术(苏州)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苏州工业园区界浦路509号

建设内容及规模:回转窑焚烧线1套,设计能力为处置3万吨/年危险废物

占地面积:46543m2

(二)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中新苏伊士环保技术(苏州)有限公司

地址:苏州工业园区界浦路509号

联系人:陶涛

电话:18261811343

Email:tao.tao@cssuez.com

(三)公示内容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及专家意见(详见附件)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中新苏伊士环保技术(苏州)有限公司于2017年12月委托江苏环保产业技术研究院股份公司编制了《苏州工业园区固废综合处置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于2018年1月8日取得苏州工业园区国土环保局《苏州工业园区固废综合处置建设项目环保审批意见》,档案编号为:002298200,该项目审批通过;于2018年1月31日取得苏州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文件,备案文号:苏园管核字〔2018〕2号,同意该项目进行建设。项目主要为新建回转窑焚烧线1套,年焚烧处置3万吨危险废物。

项目分阶段建设,第一阶段建设内容为主体工程回转窑焚烧线1套,年焚烧处置3万吨危险废物,第一阶段于2018年6月22日开工建设,2019年8月15日竣工建成,项目在建设过程中进行了微调,于2019年7月委托江苏环保产业技术研究院股份公司编制了《苏州工业园区固废综合处置项目变动环境影响分析报告》,并于2019年8月23日取得苏州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文件《关于中新苏伊十环保技术(苏州)有限公司首次申请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认定该项目变动不属于重大变动。项目第一阶段于2019年12月10日开始调试,2020年3月委托江苏省优联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编制了《中新苏伊士环保技术(苏州)有限公司苏州工业园区固废综合处置项目(第一阶段)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并于2020年3月18日通过第一阶段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2019年10月14日中新苏伊士环保技术(苏州)有限公司取得江苏省生态环境厅签发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编号:JS0571OOI577);2019年11月13日中新苏伊士环保技术(苏州)有限公司首次申领排污许可证(证书编号:91320594MA1NC9LG4D003V)。2019年4月17日中新苏伊士环保技术(苏州)有限公司取得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表(备案编号320509-2019-072-M)。2020年4月28日中新苏伊士环保技术(苏州)有限公司委托必维国际检验集团编制了性能测试报告,报告结论为判定苏州苏伊士固体废物处理项目通过最低性能测试。2022年4月21日完成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三年回顾性修订,并进行备案(备案号:320509-2022-090-M)。

第二阶段建设内容主要为建设150立方米储罐两个及配套的废液输送管路、消防设施等,全厂处理规模不变,年焚烧处置3万吨危险废物。第二阶段于2020年10月9日开工建设,到2020年12月30日建设基本完成,调试时间为2022年8月20日~2022年9月20日。项目第二阶段于2022年11月编制了《中新苏伊士环保技术(苏州)有限公司苏州工业园区固废综合处置项目(第二阶段)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并于2022年11月13日通过第二阶段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为了符合管理要求,对《苏州工业园区固废综合处置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整体验收,因此本次验收范围及内容为:回转窑焚烧线1套,设计能力为处置3万吨/年危险废物,主要组成部分包括密闭和自动投料系统、焚烧系统、灰渣清理系统、烟气净化处理系统、自控系统、烟气在线监测系统以及配套的固废仓库、废液罐区、污水处理站等。

根据本项目环评、批复文件及相关规范要求,中新苏伊士环保技术(苏州)有限公司组织专业技术人员于2024年7月对本项目进行现场踏勘和环境管理检查,认真分析了本项目主体工程、环保设施、产排污情况等相关资料,编制验收监测方案并委托江苏微谱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废水、废气、噪声等污染物排放现状进行监测,监测时间为2024年8月14日~8月15日(废水、废气、噪声监测)、2024年8月19日~8月20日(备用锅炉燃烧废气监测、非正常工况下除臭系统排气筒监测)。在此基础上,依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生态环境部公告2018年第9号)文件要求,编制了《中新苏伊士环保技术(苏州)有限公司苏州工业园区固废综合处置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

(五)公示时间

2024年10月10日至2024年11月5日(20个工作日)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请公众提供个人准确信息主要包括:姓名、职业、文化程度、家庭住址及联系电话;

(2)根据您掌握的情况,认为该项目实施对环境质量造成的危害/影响方面及程度;

(3)您是否知道/了解在该地区建设该项目;

(4)您认为该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危害/影响程度;

(5)您对该项目环保方面有何建议和要求;

(6)从环保角度出发,您对该项目持何种态度,并简要说明原因。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提供意见,联系方式见第二、三条:

(1)通过Email方式

(2)直接打电话的方式

(3)写信的方式

(六)公示时间

公众可在本项目公示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提出宝贵意见。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lCNaImUdSwDHYySQxvMvZg?pwd=t59b  提取码:t59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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