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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地块位于聊城市临清市新华路以西、育新街以南,中心坐标为115.69880°E,36.83201°N。

发布时间:2022-09-26 09:07:35

调查地块位于聊城市临清市新华路以西、育新街以南,中心坐标为115.69880°E,36.83201°N。土地权属人为临清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调查地块占地面积为23862平方米。
根据现场勘察、人员访谈及相关资料收集,调查地块原为临清市青年街道居民区及临清市自来水厂。1989年前地块内整体为居民区,1989年地块北部变为自来水厂,南部仍为居民区,1989-2013年地块内基本无变化,2014年地块北部自来水厂水处理区域停运,办公区区域仍在使用,南部居民区无变化,2015-2018年地块内基本无变化,2019年地块南部居民区拆除变为闲置空地,北部自来水厂基本无变化,2020-2021年地块基本无变化,2022年地块内北部自来水厂拆除,整体地块变为闲置空地,至今仍为闲置空地。根据《临清市育新路以南、新华路以西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查地块规划为居住用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条提出的“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为了保障人体健康,防止和减轻地块用地性质变化、土地再开发利用过程中可能带来的新的环境问题,需要对原地块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评估工作,为此,临清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委托山东微谱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担任该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
我公司在接受委托后,按照《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等相关技术文件要求,对地块展开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本次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按照《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进行,在了解地块历史沿革、现场探勘、人员访谈、快速检测等工作的基础上,完成了第一阶段调查。调查期间,报告编制单位于2022年8月-9月期间多次前往地块现场进行踏勘,采用摄影、摄像等进行现场记录;采取土壤性状观察、嗅辨等感官判断方法结合土壤快速检测仪器分析对土壤污染状况进行了定性判断;通过现场勘查笔记的方式进行勘查记录。采用电话访谈、现场访谈等方式先后对地块权属人、地块历史及现状使用者、地块周边居民、自然资源及生态环境环保主管部门相关人员进行访谈。在以上工作基础上,完成了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的编制。
通过对调查地块第一阶段调查,显示地块内及周围区域当前和历史上均无可能的污染源,该地块土壤环境状况可以接受,该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调查结束。
项目组
20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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