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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清市银河路以南、大众路以东原彩虹热电北厂区地块中心经纬度坐标为115.70249°E,36.86052°N

发布时间:2022-09-26 09:06:20

临清市银河路以南、大众路以东原彩虹热电北厂区地块中心经纬度坐标为115.70249°E,36.86052°N,位于聊城市临清市银河路以南、大众路以东,占地面积为50027.28㎡。
根据现场勘察、天地图影像、人员访谈及资料收集,该地块原为临清彩虹热电北厂区。临清彩虹热电北厂区1989年投产,2015年地块内企业停产,2016年地块内构筑物开始陆续拆除,至今地块东北部存在职工宿舍,其余区域已全部拆除,西部用作临时停车场,其余部分闲置。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临清市城市总体规划(2018-2035年)的批复》(鲁政字〔2019〕118号)及《临清市城市总体规划-中心城区用地规划图(2018-2035年)》,调查地块规划为居住用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条提出的“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为了遵照法律法规要求,保障人体健康,防止地块用地性质变化、减少土地再开发利用过程中可能带来的新的环境问题,需要对原地块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及评估工作。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聊城市生态环境局要求,临清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委托山东微谱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担任该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
我公司接受委托后,按照《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 》(HJ25.1-2019)要求,成立项目组对地块展开调查工作。本次地块土壤污染调查工作主要包括以下工作,第一阶段工作按照《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进行,在了解地块历史沿革、现场探勘、人员访谈等工作的基础上,完成了第一阶段调查工作。第一阶段调查期间,调查单位于2022年6月22日-7月5日期间多次前往地块现场进行勘查,采用摄影、摄像等进行现场记录。采取土壤性状观察、嗅辩等感官判断方法结合土壤快速检测仪器分析对土壤环境状况进行了定性判断。通过现场勘查笔记的方式对地块周边进行走访调查。采用电话访谈、现场访谈等方式先后对地块现状使用者、周边居民、地块过去使用者、环保主管部门、土地管理机构人员等进行访谈。鉴于调查地块内彩虹热电北厂区使用历史时间较长,项目停产时间较长,为判断其运营过程中是否给本调查地块土壤环境带来影响,进而更全面掌握该地块现在的土壤环境状况,调查单位对该地块进行了第二阶段调查。
第二阶段调查期间共布设26个土壤点位(包含两个对照点),共取得土壤样品74组(包含2个对照),同时取9个平行样,共布设5个地下水点,采集地下水样品5组(包含1个对照),同时取1个平行样。根据本调查土壤检测结果,本次调查地块所取得的所有土壤样品中,各监测因子均满足超过《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的筛选值标准,满足后续开发要求。本地地下水总硬度、溶解性总固体、硫酸盐等监测因子不能满足Ⅳ类标准,经与本调查所取对照点监测数据对比分析,本次调查所取地下水样品检测数据中总硬度、溶解性总固体、硫酸盐等监测因子不能满足Ⅳ类标准与本地区域水文地质情况有关。本地地下水不适于饮用水。
经本次调查,本调查地块当前土壤环境质量满足规划用地要求,调查结束。
                                                   项目组  
20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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