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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长江江宇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报告

发布时间:2021-12-20 09:28:04

南京长江江宇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报告

1、背景:

根据南京市人民政府于2021年发布的《2021年南京市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名单》显示,南京长江江宇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已被正式列为南京市土壤环境污染重点监管单位。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6]31号)、《工矿用地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环境保护部部令第3号)、《江苏省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苏政发[2016]169号)以及企业于2021年9月与南京江北新材料科技园管理办公室签订的《土壤污染防治责任书》的要求,防范企业用地新增污染,落实企业污染防治的主体责任,对已被列入《2021年南京市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名单》的企业,应当每年进行其企业用地土壤及地下水环境自行监测,制定、实施自行监测方案,并将监测数据报生态环境主管部门。

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报告公开基本信息:

企业名称:南京长江江宇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企业地址:南京市江北新区长芦街道普桥路157号

法人代表:阮淼

企业联系人:徐明玉      联系电话:180214***93

土壤自行监测报告:

报告文本:见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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