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大环保能源(沛县)有限公司沛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二期工程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公示
发布时间:2021-09-02 14:18:17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生态环境部(原环境保护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的有关规定,现将光大环保能源(沛县)有限公司沛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二期工程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公示如下:
(一)建设项目简介
项目名称:沛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二期工程
项目性质:扩建
项目单位:光大环保能源(沛县)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沛县经济开发区周勃西路6号
建设内容及规模:处理生活垃圾及一般工业固废300t/d
建设规模:全厂63330.32m2(本项目13333.32m2,20亩)
(二)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光大环保能源(沛县)有限公司
地址:沛县经济开发区周勃西路6号
联系人:刘文彬
电话:15252116826
Email:972234667@qq.com
(三)公示内容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及专家意见(详见附件)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光大环保能源(沛县)有限公司成立于2014年12月24日,其投资建设的沛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位于沛县经济开发区周勃西路6号。
光大环保能源(沛县)有限公司沛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一期工程项目于2015年11月11日取得徐州市环境保护局的批复(徐环项书[2015]29号),总用地面积为49997m2(75亩),设计处理生活垃圾500t/d(18.25万t/a),采用1台日处理能力为500t的机械炉排炉焚烧炉,年发电量约为6484.91万kWh,年上网电量为5317.63kWh。劳动定员50人,年运行时间8000h/a。该工程已于2016年12月建成并投入运行,2017年8月31日项目通过沛县环境保护局环保验收(沛环验[2017]30号)。
光大环保能源(沛县)有限公司沛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二期工程项目(即本项目)于2019年9月23日取得沛县经济发展局的备案文件《沛县经济发展局关于沛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二期项目工程核准的批复》,审批文号:沛经审发[2019]294号;于2019年委托江苏环保产业技术研究院股份公司编制了《光大环保能源(沛县)有限公司沛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二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并于2020年2月20日取得了沛县环境保护局批复文件,《关于对光大环保能源(沛县)有限公司沛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二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审批文号:沛环审[2020]9号;于2021年6月16日重新申领排污许可证,证书编号:913203003216960450002K。
验收范围:二期工程处理生活垃圾及一般工业固废300t/d,采用1条300t/d焚烧线,配置1台6MW的汽轮机和1台7.5MW的发电机,配套建设垃圾接收、贮存与输送、焚烧系统、烟气处理系统、垃圾热能利用系统等辅助工程。
验收工作的开展:光大环保能源(沛县)有限公司根据本项目环评、批复文件及相关规范要求,组织专业技术人员于2021年3月对该项目进行现场踏勘和环境管理检查,认真分析了建设项目主体工程、环保设施、产排污情况等相关资料,编制验收监测方案并委托江苏微谱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项目废水、废气、噪声等污染物排放现状进行监测,监测时间分别为2021年3月30日~31日。在此基础上,依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生态环境部公告2018年第9号)文件要求,编制《光大环保能源(沛县)有限公司沛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二期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
(五)公示时间
2021年9月2日至2021年9月29日(20个工作日)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请公众提供个人准确信息主要包括:姓名、职业、文化程度、家庭住址及联系电话;
(2)根据您掌握的情况,认为该项目实施对环境质量造成的危害/影响方面及程度;
(3)您是否知道/了解在该地区建设该项目;
(4)您认为该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危害/影响程度;
(5)您对该项目环保方面有何建议和要求;
(6)从环保角度出发,您对该项目持何种态度,并简要说明原因。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提供意见,联系方式见第二、三条:
(1)通过Email方式
(2)直接打电话的方式
(3)写信的方式
(六)公示时间
公众可在本项目公示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提出宝贵意见。